愛情劇場>仙侠>开局我人在明朝全文阅读 > 第二十一章 霰弹枪
    妇科大夫,要是放到他离开的二十一世纪,没有人敢瞧不起,哪有几个大夫是穷的,将来的人工智能会不会淘汰医生这一门职业,他看不到了。

    但在古代是不可能淘汰的,应该是个挺赚钱的。

    不过看完了乔默的日记,他就明白程家为什么是穷大夫了。

    程广源不是那种吸血大夫,一心救死扶伤,以此为天职,专门是替那些穷人看病,随便收点本钱,有时候本钱都没有收到,怎么可能不穷。

    方言转回到自己的房间里。

    他必须制造一把霰弹枪,用来防身,真有人要杀他,下一次也许放出的不是藏獒,可能是老虎呢,他可不是老虎的对手,没有持械许可,他是不可能带刀剑乱逛的。

    但要是制造一把小的枪支,可以放进怀里,谁都看不见,这些古代人也不知道枪是什么,搜出来也没有用。

    他从抽屉里拿出草纸,该死,桌面上怎么只有毛笔呀,还是圆珠笔好用,可这是古代,别以为现代的圆珠笔便宜到掉在地上不会有人捡,没有工业文明,古代人就是制造不出来。

    圆珠笔的笔珠,可是用了顶级的材料,是一大批高材生才突破的工艺。

    他跑了厨房里,要了一碳条。

    关于知道霰弹枪的原理和结构,还得从他想自杀说起。

    八年前,在大学,医院判了他死刑,渐冻人。

    他的女朋友林雪离开以后。

    绝望了,不想看着自己枯萎,最后完全动弹不得,他动了自杀的念头。

    想了很多种死法,跳楼会给附近的人造成心里阴影。放煤气,那就得折腾一段时间。点煤炉,估计可能会把那栋楼炸塌,引发火灾,死了他没关系,但不能祸及别人。吃安眠药,也要折腾一段时间。

    思来想去,最有尊严的死法,就是弄一把枪,用枪顶住自己的脑袋,然后整个脑子像西瓜一样爆开,多美呀,像战场的战士一样。

    但担心一颗子弹要不了他的命,最好还是霰弹枪,一大把打进脑袋里,那就必死无疑了。

    可是他买不到霰弹枪。

    他想到的是,私造一把,但是他差不多瘫了,只有一只手还能动,靠他根本完成不了。